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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采购一些长途比赛需要的东西吧。”
我撑着头看远处在马场里尝试驯服驽马的乔尼,轻声说道。
管家:“小姐,我不希望你出意外。”
我笑着抛了抛我手中的枪支:“你见过这种型号的枪支吗?”
“这是我的朋友送我的礼物。”
这把手枪是霍尔马吉欧送我的,因为我把它放在约旦河那里,所以这把枪才能跟着我来到这个世界。
“我和我的朋友们已经分别很久了。
如果我想要再见到他们,我必须要参加这场比赛。”
第二天一早,管家默不作声地为我准备好了行囊。
我打开报纸一看,发现标题又是大大的几行字:《爱情迷药?!
富家女竟为他赌上性命参加……》
标题看到一半,我就合上了报纸。
管家见此幽幽地说:“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小姐就是被爱情冲昏头了的傻瓜。”
“呵呵。”
如果大赛结束我还没回去,那我高低要把这个写我八卦写了两年的无良记者拖出来揍一顿。
这个无良记者取标题水平烂成这样,为什么要让他的新闻占头条啊!
要不是因为忽略主角是我的情况下,这个新闻读起来还怪搞笑的,我坚决忍不了他两年。
我穿上了活动方便的牛仔服,看着管家手里的那顶造型帅气的牛仔帽,笑道:“品味很好嘛,不愧是管家。”
管家叹了口气:“野外会很危险,注意安全。”
我戴上这顶牛仔帽,翻身跨上了马匹,朝管家比了个心:“放心,我不会有任何问题。”
*
比赛的第一阶段赛程并不长,全程只有一万五千米。
对于马匹来说,算不上长途跑。
我并不打算跟着乔尼。
因为我想拿个好名次,而一直跟在一个人后面跑,我绝对拿不到好名次。
……虽然我参加比赛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拿奖,但这和我想要个好名次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
我就是单纯看大家都在往前冲,我也想往前冲啦。
所以在比赛后半段,即便知道进入杂树林,马匹和我都有可能被杂乱的树枝给弄伤,我也依然选择像其它人一样为了抄近道进入杂树林。
我旁边有个黑人小伙跟着我一起闯了进去,他一进入树林就闭上了眼睛。
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在杂树林赛马还不看路,等着被树枝戳瞎眼睛吗?
可是他非但没有被树枝戳瞎眼睛,反而精准无比地避开了每一根树枝!
甚至将坠马这种本该会迎来大失败的情况,转变为了更有利于他的情况:因为他被马匹拖着走了,所以他的马穿梭树林更轻松了!
?原来这家伙是个高手吗!
可恶啊!
我刚准备依靠我学了两年的半吊子技术努力让我的好马跑得更快,抬头就看到了之前见到过的长发披风男举起一颗不断回转的铁球。
他轻轻将球一抛,那些杂乱的树枝立刻就被回转的铁球击倒,为长发披风男开了个道。
然后在长发披风男穿过去后,这些原本卧倒的树枝又重新立了起来,继续阻挡后面的人。
……那个神奇铁球是什么,在哪买的?
等等,这个是开挂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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