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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宇哈哈一笑,“这货还真是和我冤家路窄!”
狗改不了吃屎!”
李新宇一直是一个瑕疵必报的人,或是说是一个快意恩仇的人,他虽然单纯,但是明辨是非。
而李心武曾经坑过他一回,这回算是老天开眼。
林晓攸的手瑟瑟颤抖,她万分庆幸,自己撞上了李新宇这仇敌,由于之前社会的教训,实际上她清楚李心武这一种人比丧尸还毒。
李新宇眼珠一转,“你们见机行事,等一会儿别打开车门,我想到法子怼丧尸了。”
“啥法子?”
李新宇眼皮上翻,“实际上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法子,只是也很危险,林晓攸你到后座。”
李心武早已累得喘着粗气了,一路狂奔,他起码跑出可有五千米了,好在体能是他强项,因此他还可以泡在队伍最前方。
“蠢货!
就不能开近一点来接小爷,待会上车,老子让你们知道马王爷为啥有三只眼,等一会儿我二话不说就劫车杀人!”
李心武心里发誓。
这会儿李心武的身旁,只剩两个青年还可以跟上他速度,身后还队伍稀稀拉拉,已经被丧尸屠戮得差不多了。
小马名字叫做马飞田,是一个精干的板寸头,之前在市井中勒索贩毒为生,末世前,他生活得也不怎么滋润。
马飞田曾杀掉了“漂亮女友”
,因为她被丧尸感染,凭着矫健的身手,在乱世苟活了下来。
马飞田累的眼冒金星,他不如李心武和贝克逊,这段日子营养不良,“大佬,大佬,等一下!”
他伸出手,要去拽着前方的贝克逊。
李心武没搭理他,或是说李心武这时自顾不暇。
贝克逊则重重的猛甩胳膊打掉马飞田的手,使得马飞田摔倒在地。
马飞田载在地面上,他明白自己逃不了了,这妈蛋的丧尸,这妈蛋的贝克逊,这妈蛋的李心武,如果不是他们提议要过来这农场,如果不是李心武拖泥带水不迅速撤离,他们怎会这模样?
马飞田缓缓的将冲锋枪攥紧,瞄准了前方的贝克逊,“嗒嗒嗒”
,前方的贝克逊惨呼着倒在地上,“驴日的,我活不成,你们陪葬!”
马飞田又找到李心武,便在此刻,身后的丧尸扑来,重重的骑在其肩背上。
马飞田喉头一凉,被丧尸一刹那间贯穿脖子,但是他依旧射出了几颗子弹,李心武被打中肩膊,摔在地面上。
马飞田这时候才含笑而死,他想,到了阎王哪儿,也要和李新武干一架。
这场景让林晓攸她们瞠目结舌,却是李新宇十分从容,他见多识广,这一种窝里斗的事根本便是司空见惯。
“准备,咱们该登场了。”
丧尸有一些发呆,它不清楚为啥前方那两个人咋放弃了,它从马飞田的死尸上站起来,缓缓的朝着贝克逊的意兴阑珊的走去。
从李新宇他们到达,到这支幸存者支队被屠杀,三十分钟不到,却只有一个丧尸!
轿车的喇叭声惊动了丧尸,在它迈步走过的途中,四处是血肉模糊的残骸,犹如屠宰场。
丧尸忽然裂开他的嘴,喉头出现一个菊花状的内齿,牙龈赤红,口腔腥臭,看起来越发的叫人感觉到可怖。
刚才李心武早已跑过盘山路怪叫,离李新宇他们还有十步之遥,但是这十步是他生和死的距离。
丧尸直线追来,它的动作简单有效,便这么直勾勾的朝着李新宇他们猛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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