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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胡云再一次被饿醒。
缓缓睁开眼睛,盯着盖在身上那床打满补丁的被子,胡云先是一愣,慢慢地,记忆如潮水般全部浮上心头。
昏倒在山林里;白日见到的少年被人称为‘大当家’……
现在头脑清醒,胡云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了一件事:他刚从一群山贼手里死里逃生,又再次掉落进山贼窝里。
不过胡云并不恐惧,这个山贼窝里的山贼都很善良淳朴,若不是他们救了自己、还给自己喂了碗小米粥,他早就要死在荒郊野岭了。
还有那个被称为大当家的少年,泠泠如月,浑身上下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矜贵从容。
胡云在跟随周祭酒传播天师道时,曾经见过琅琊王氏那样显赫世家的子弟,论之气度风华,少年还要更胜几分。
这是一个格外看重相貌和品性的时代,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这个时代有着非常多颜控。
胡云身为一个忠实颜控,对于好坏的判断观点是:好看到这种程度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坏人呢!
没过多久,梳洗好的胡云坐在屋外透气,又见到了这位大当家。
衡玉再次给他端来一碗小米粥,说他两天没用东西,身体正虚弱,小米粥养人,适合他现在吃。
在胡云用小米粥时,衡玉跪坐在檐下,取出竹笛递到唇边吹奏起来。
胡云没听过这支曲子。
但笛音低沉婉转,曲子里寄托的哀寂与无奈之情极深,和着这满目风雪,便更显悲凉。
古人以乐载道,胡云不知道这位少年在感慨什么,只是被曲子里的情绪打动了。
一曲终了,衡玉收起长笛。
胡云迟疑片刻,冒昧问起这支曲子叫什么文字。
衡玉苦笑:“让胡兄见笑了,这支曲子是我自己作的,并没有给她取名。”
她轻叹道:“寨中的老弱妇孺从北边逃亡到这里,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毛病。
他们如今都要依靠我才能生存,这些性命托付在我身上,我必然要好好努力才不辜负他们。
但有时候我又苦恼自己能力有限,不知该往何处努力。”
胡云这些年走南闯北,见多了众生疾苦,顿时对这位少年心生几分知音之感:“我跟随周祭酒这几年学了一手医术,虽然能力平平,但普通的病还是能够医治的。
寨中的人救了我的性命,我可以在这方面报答一二。”
衡玉脸上浮现淡淡惊喜:“若当真如此,那就太好了。”
她是真的很惊喜。
虽然她也会医术,但她很忙,寨中的人又没有什么危及生命的大病,衡玉就暂时没管这件事。
现在胡云能帮忙,那自然是好的。
随后,衡玉摆出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胡兄,我听你说起那群山贼的情况后,回到屋中苦思片刻,觉得留着那伙山贼继续待在那里,他们定然还会生出其他事端,祸害更多无辜之人,于是我派了我寨中的兄弟过去剿匪,顺便帮你的师兄们报仇。”
胡云感动了。
他从未遇到过这样颜好气质好,悲悯苍生,还有如此热心肠的少年。
“不知道该如何称呼阁下?”
“其实我也姓胡,但江湖儿女不问出处,胡兄跟着他们喊我大当家就好。”
胡云微愣,转念一想,这位小兄弟有如此气度,定然出身不凡,现在被迫藏身山林,不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名也正常。
于是他便温声笑道:“你我二人都姓胡,也是一桩缘分。
好,那我以后就称呼你为大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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