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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回归伊甸园”
之类听上去像邪教的话。
沙克达心想基督教能得到大众认可多亏它没有社会危害性,教徒只一个劲糟蹋自己,不去糟蹋别人,不然早被打成邪教了。
抛开对社会影响的不谈,邪教和正统宗教本质上也没有区别,不外乎是告诉人们死亡并不是终点,现实世界的一切都是虚的,用地狱这样的存在来恐吓人们,要求人们信仰一位不存在的神明,舍弃当下的幸福以求死后能够得到补偿。
要不是为了体现神职人员的肃穆庄重,恐怕薇薇的校服不仅仅是丑而是乞丐装了。
对薇薇来说梳妆打扮确实没用啊,她是教会学校的学生又不是明星,穿着只要得体端正就好,不需要侧重于展示自己的姿色。
沙克达为她打开一扇窗让她看到了自己的另一种可能,但她是上帝的羔羊,所以把这些正在经历的事情看作是主对她严峻的考验。
激烈的性爱、漂亮的衣服和美味的食物,这些都只是浮于表面之物,对她来讲是不必要的。
她不想让邪恶的魔鬼得逞,她决心自己的信仰不被夺走,她唯有坚守本心。
在她看来沙克达也是可怜的人,且不说他死后会下地狱,光是他被这些虚假的东西迷惑的样子就让她感到可悲。
这个男人活了这么多年还没有醒悟,只知道追求身外之物,她不晓得他能不能在死前迷途知返。
主说要爱你的敌人,尽管他伤害、嘲笑、蔑视她,但她还是努力把自己的爱表达出来,想要感化他。
哪怕她注定失败,为下一个想要感化他的人增添一分可能性也是好的。
非法持有枪支这种违禁品的人很危险,而沙克达和别人通话时也毫不避讳她,他时常给手下下达一些杀人的命令。
只要薇薇听到了,哪怕他正按着她的头把龟头插到她喉咙深处,她也会挣扎着想抬头告诉他杀人是不对的。
沙克达觉得她比小孩子还好骗,以至于有时他会忍不住逗她,说“你把这个吃了我就不杀他”
或者“你主动点我就不杀他”
。
“这个”
指的是薇薇拒绝的一些食物,比如汉堡、烤串之类的。
虽然她饿极了也会吃点,但从来都只摄取最少的量。
薇薇看着盘子里的肉排,手掌大的一块,浇了酱汁,卖相很好,味道估计也不会差,但对于基督徒的她来说不是好东西。
为了拯救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她还是坐下来拿起刀叉,慢慢吃起来。
在沙克达家薇薇吃了不少肉,她感觉这味道有点像鸡肉,还有些像兔肉,叫她拿不准。
吃到一半她才问他这是什么肉,他说这是鳄鱼肉。
沙克达还是第一次看到薇薇脸色这么难看,笑着追问她怎么了,又不是老鼠肉。
“主说‘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
鳄鱼是用四足行走的爬行类,我不能吃……”
“哦,”
沙克达信口开河道:“那你放心吧,这条鳄鱼在被料理前少了一只爪子,所以它不是四足是三足。”
薇薇强调道:“重点是它在地上爬行。”
“这条鳄鱼去过马戏团,它是用后肢站立起来行走的。”
沙克达看她不信,用手机搜了张鳄鱼在水中的照片给她看。
照片上的水很清澈,一看就是养殖在室内的鳄鱼,鳄鱼平时在水中只将眼睛露出水面,余下的身躯都藏在水面以下,看着确实像直立行走,他了解鳄鱼的习性才这么诓她。
薇薇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但还是默默吃掉了这块鳄鱼肉排。
“那什么,你要来点红酒吗?”
薇薇点了点头,耶稣把他的血变成红酒分给了信徒,所以基督教是不禁酒的,只是不提倡醉酒。
沙克达有品红酒的爱好,他家有许多昂贵的红酒。
他打开柜门挑选了一瓶赤霞珠,但是一想到要醒两个小时,又放回去换了一瓶可以即饮的桃红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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