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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第1页)

他几乎立马就从梦里惊醒,风声急促,房间内却是寂静安宁的,赏南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

准备再次躺下睡觉,门被人从外面轻轻叩响,铁环扣在门板上的声音很脆,但声音并不大,所以叩门的人只是试探性地在叩门。

“小南?”

陆及的声音。

赏南忙跳下床过去开了门,他甚至连鞋都顾不上穿,他以为陆及是有什么要紧的事,但打开门之后,对方的脸色看起来……还挺好的。

他茫然了一会儿,“昂,找我有事?”

“我刚从楼下书房上来,听见你屋子里有声音。”

走廊的壁钟上时间显示凌晨一点半,而且赏南只是从床上坐了起来而已,骷髅的听力未免太好了些。

“做了个噩梦而已。”

赏南赤脚直接接触冰凉的木地板,站久了有些冷,他跑回去穿上了鞋,再才回去问陆及,“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陆及递给赏南一个信封,“回房间去看。”

赏南拿着信封,低头看了看,居然还封了口,他不知道陆及要做什么,“好。”

等陆及回了房间,赏南才关上门,他没有打开房间里的主灯,只开了书桌上那盏台灯。

赏南坐在书桌前用刀片割开封口,从里面取出几张薄薄的信封纸,上面的文字是竖行,墨迹甚至还有些没干,淡淡的墨水味道自信封打开后便在空气中散开。

“毛笔写的啊?”

赏南脱掉鞋子,半躺进椅子里,屋子里暖和,他也不觉得冷,他把信纸举起来,透过纸页看见了背后朦胧的灯光。

[14:陆绅写的。

]

这是赏南第一次看见陆及写自己的名字,他其实都没怎么看过陆及拿笔写字,因为陆及大部分时候都是看书,他也不写笔记和读后感什么的,只浏览。

不过用毛笔写字,确实应该是陆绅的习惯,要铺纸,要磨墨。

挺麻烦的,也很考验书法功底。

“赏南”

两个字写在顶格,前边的前缀是“挚爱”

——挚爱赏南:

接下来的才是正文。

陆绅的含蓄温柔在这封信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也难怪写了这么好几张纸,还都写满了,只是习惯了横排阅读的赏南在读竖排的时候有些微不习惯。

他说了第一次见到赏南的时候,他只是以为身边多了个一个需要照顾的小孩子。

毕竟那时候的赏南面白如墙纸,泛着不健康的青色,又瘦又小,勉强能称得上好看的只剩一双眼睛。

他说他不是在意容貌之人,赏南那时候在那一群小伙伴当中,外表并不是最出色的,至少在陆及眼里是,但缘分这个东西,任陆绅再活个五六七八次,也无法将之叙述清楚。

世间一切结局为好为坏,甚至没有结局的相遇,都可以归之为缘分。

他说他在见到赏南的第一面时,已经为赏南构划好了未来——在陆宅养到成年,成年后便送至外面的学校读书学习,交一些不功利性的真心朋友,待到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如果赏南有需要,他会为赏南物色合适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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