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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遂自荐要当她宠物的少年,长着一双能骗人的,又大又水汪的眼睛。
即使明知对方是人,曹弥还是可耻地动摇了片刻。
但好在工薪阶级的苦命人,不会被伪装好的糖衣炮弹所打倒。
“不要。”
曹弥赶紧把手抽出来,坚决抵制对方施展的美男计。
手缩得太快,掌心被头发蹭过时,还留有酥酥麻麻的触感。
曹弥不打算养宠物。
她妈说她是个手都不懒得伸,扫把撵也懒得动几下的鬼。
还说以后曹弥你能把自己照顾好,你妈我就可以烧香拜佛,感谢老天爷开恩了。
但实际上,曹弥纯粹只是懒得浪费时间。
她会做饭,但一人在家,也没必要开火。
而且一人独居,或者两人同居的选择,曹弥坚定不移选择。
曹弥没养过狗,但她以前见过狗。
老家村子那有很多人养狗看门。
普普通通的土狗,长得不怎么好看。
身体棕黄、牙齿锋利,见到陌生人就是彻夜不止的大声狂吠。
经常天还没亮就汪汪地叫。
她妈眼睛没睁开,嘴巴先张开,应和狗叫扯嗓子好一顿骂:“该死嘞,死狗还叫!
还叫!
让不让人好好休息了?”
母狗很会生崽,怀上了,一窝能下个七八只。
刚出生的小狗模样鲜红鲜红的,毛也没有,只有一层滑溜溜的皮附着。
狗妈妈会在产后用舌头舔掉幼崽身上的湿漉胎膜,接着拱拱狗头,让刚出生的小崽子趴到它腹部吸奶。
小狗很快就会长大,变成人类需要的看门犬。
喂狗,也就是把桌上的剩菜剩饭倒狗盆里搅和搅和,无需主人操心。
家里来客人了,家里的狗也会沾点光,狗盆里扔着几根啃光肉的猪骨鸡骨。
这是难得的奢侈,毕竟平日盆里也只有一些饭拌菜的残渣。
村里很少有老死的狗。
主人见狗要死了,就把养了好几年的狗宰了,用香喷喷的狗肉祭奠他的五脏庙。
或是晚上,被踩过点的狗贩药麻抓住,塞麻袋里,偷摸卖给
,
楼道声控灯只亮了一会儿,很快又再度熄灭。
视野变黑变暗,遗留在视网膜中部的红光,跟着渐渐消散。
只有触感变得异常敏锐。
曹弥指尖无意碰到对方口腔内壁,摸上一片极其湿热的软肉。
手指在其中随意翻搅,就能造出颇为淫靡的唧唧声响。
指腹还压在对方舌苔上,被舌头色情地圈着舔。
“不、是狗的。
哈、是狗——”
少年听完曹弥的话,喘息加重,却固执咬在她指节上,不肯松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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