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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压痕(第1页)

“我会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金季欢让人收走了碗碟,换上茶水,整肃神情。

周砚知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纸笔,金季欢赶忙起身亲自为他研墨,态度和先前相比,仿佛变了一个人。

沈寒灯不出声地打量着她,眼神友善,似乎认定她是真心想替那个叫月桃的艺伎翻案。

商纵抖擞精神,坐直了身子,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

他看着周砚知写下的姓名:金季欢?这名字还挺喜气,可惜用在了一个女泼皮身上。

“在百花街,花魁走局,那自然是前呼后拥的;略次一等的小娘子走局,只要肯给赏钱,也有小厮愿意护送;不过大部分都是恩客递票子时就把车马费结了、又或者他们派下人来接送。”

歌楼行话中,“出局”

是指艺伎受邀外出过夜;“走局”

则通常是去陪席、饮酒、献艺,结束后必须返回歌楼。

艺伎外出大都锦衣夜行,且回程时往往已收了不少打赏,为避免遭歹人劫财劫色,请人随行保护是常事。

金季欢顶着一张不谙世事的少女面庞,说起歌楼的事却如数家珍;商纵越发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放任孩子在这种地方讨生活?非得在歌楼做厨子,京城里难道缺酒楼吗?

“那晚是谁护送的月桃姑娘呢?”

周砚知努力回忆着看过的卷宗:“京兆尹递来的卷宗上,似乎未曾提及有人护送。”

“大人接到案卷至今,有去仵作处验过尸格吗?”

金季欢不答反问,令周砚知有些刮目相看:尸格,是仵作验尸时填写尸体状况的笔记。

理论上平民百姓不太可能知道这样的行话,金季欢是怎么知道的呢?

商纵也好奇这个细节:“所以金姑娘已经看过尸格了?”

“有个不情之请,”

金季欢突然话锋一转:“大人们可以不用一直叫我金姑娘,我年方十八,年纪不小了;大人们怎样称呼酒楼里的大厨,也可以怎样称呼我。”

这姑娘一张圆脸写满严肃,眨巴着大眼睛看他们,模样甚至有几分可爱,他们一时竟笑不出来。

周砚知清了清嗓子:“金师傅,想必已经看过尸格了?”

金季欢很满意这个称呼,起身对周砚知行了个礼,又款款坐下:“看过,看了尸格,还看了尸身。”

十八岁,其实也算不得很年长;商纵和沈寒灯也不过二十来岁,周砚知看着年长些,终归也还没到三十。

她这个年纪的姑娘,置身仵作处昏暗阴冷的空间里,陪在同伴横死的尸首旁,光是想想这样的场景,在场众人都有些恻然。

“天气炎热,仵作处条件有限,月桃这样的案子不值得他们用冰库存尸……”

她低头咬住嘴唇,三人交换了眼神:并非所有仵作处都有条件冰库藏尸,京兆尹得遇到真正的大案要案,才有权向冰库调取冰块保存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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