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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北地桃夭(第1页)

月桃第一次赴宴时,站在很靠后的位置。

那日来的歌舞艺伎实在太多,到现在也不知她的局票是谁递的。

她太不起眼了,瑟瑟缩缩的,只在别人开演后逡巡在众人中间帮忙倒酒布菜。

那日应酬的是行走北地的大胡商噶玛兰,晋璋的父兄会跟他们谈妥贸易细节,而他作为公认的富贵闲人,只需将人招待好便是。

宴席来到尾声,胡商厌烦了中原歌姬们依葫芦画瓢唱的四不像北地民谣,出言讥讽;话音刚落,一直怯生生的月桃便轻轻哼起了歌。

她有着和中原不一样的吐字习惯,唱起边塞小调瞬间就有了不一样的风味。

一时间,北方的风沙霜雪、北方的烈酒炙肉、北方的胡姬宝马,全都涌入席间。

噶玛兰拍手叫绝,气氛重新活跃起来。

唱完曲儿的月桃,两颊紧张得红扑扑的,睫毛上似乎也挂着水汽,脸上挂着意犹未尽的笑。

晋璋对美色已经到了近乎腻味的地步,天下美人接触多了,都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月桃是个新鲜的存在,她身上带着中原脂粉怎样都洗不掉的北地野趣,搭配上热情过后的婉转羞怯,刚刚好。

她还是个乖觉人,晋璋只略略提了句不想外人知道他家和胡商往来密切,她真就一点风都没漏出去;就连平日里交好的金季欢,她也只是说,胡商喜欢她的歌喉,从头到尾没提过晋家。

当听说晋璋从胡商那儿买了一对精美异常的金镯,鸽血红那个给了锦夜阁的花魁琉烟、而蓝宝石这个给了自己时,月桃第一反应甚至不是吃醋,而是“我何德何能”

那样的受宠若惊。

她能做的全部事情,就是拒绝了其他客人过夜的要求;晋璋让她去“北胡春”

教歌姬唱北地民歌,她教得毫无保留;想为晋璋买上等的衣料做点什么,可自己攒下的那点碎银,买到的布料只够她做出一件里衣。

晋璋只当她懂事,越发把她当个小玩意儿宠着,终于在某次酒醉后,舌头一滑,拥着她感慨:“多早晚去弄个小院儿,把你赎出来,住里头,天天给我唱曲儿……”

月桃眼睛都亮了,那一刻她忽略了二人之间完全不对等的身份和地位,忽略了恩客赎身风尘女后大概率也不会给对方名分,无非是想把对方变成自己的专属禁脔。

离开北地十余年,早逝的父母都已面目模糊,只有倔强不肯改的乡音跟自己一路至此。

听见晋璋的“承诺”

,月桃只觉得,她要有一个“家”

了。

她这辈子没经历过所谓的“偏爱”

,于是自动忽略了那个“偏”

字,满心满眼只装那个“爱”

字。

而正是这个“偏”

字,要了她的命。

“你承诺要为她赎身,过后又反悔了,嫌她麻烦,便想杀了算了,是这样吗?”

金季欢问这句话时,神情异常的平静,语气也轻轻的,仿佛她才是那个审案的人。

“我根本不记得我说过那样的话!”

晋璋悔得涕泗横流:“即便说过,酒话怎能当得真?”

金季欢“腾”

地一下站起来,指尖直直戳到晋璋鼻尖前:“这样的话,这样的……如何能叫人不当真?你在向一个没有家的人许诺一个家,换做是谁,都……”

很快她便从声色俱厉转变为声泪俱下,沈寒灯在帐外也听得直摇头。

决定认罪的那一刻,晋璋的心性和理智就已彻底垮了。

原本器宇轩昂的贵公子此刻倾颓在宽大的椅子里,眼泪鼻涕和口涎混在一起糊了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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