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我当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在试机器!”
亦风急忙解释,“这个纯属巧合!”
好吧,我相信。
乔默啊,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没过几天,乔默又让我们刮目相看。
事情是这样的。
自从牧民们搬走后,我们就断了肉食,即使有点肉也无法在大热天储存,我们只能用野菜下饭,给乔默的吃食也是糌粑汤泡狗粮。
可是,有一天清早乔默竟叼回了一只野兔,悄没声儿地趴在墙根儿底下,自己改善伙食。
把我和亦风眼馋得舌根儿返潮,难怪她在草原上流浪两年了,还活得尚好,原来这家伙自己会打猎!
被“新主人”
发现她吃独食,乔默心虚地夹着尾巴,前爪却恋恋不舍地把兔子往胸前抱。
一副“宁吐象牙不吐野味”
的宝贝架势。
“不要紧,吃你的,有本事挣外快是好事儿!”
我咽着唾沫,卖乔默一个顺水人情,反正我也不敢抢她的猎物。
“她倒不怎么护食,要是格林吃东西,你敢靠这么近看,他早发飙了。”
一天傍晚,亦风在房顶修补烟囱,黑颈鹤又叫了起来,难道隔壁家的狗挣脱了?亦风向草原打望,老远看见萝卜像个小蚱蜢似的在草场上直蹦高,冲亦风猛挥双手,隐约听他喊:“邦客!
邦客!”
有狼?!
亦风几乎是从房顶跳下来的:“快!
带上摄像机!”
我俩向水泡子方向冲去。
隔着一大片水域,萝卜指给我们看到了那匹“绿色的”
大狼。
他在莎草和浅水中若隐若现,身上湿漉漉地沾满了浮萍,泛着一层油绿的光。
狼的下半身蹚在水里,见尾不见首,看不出体形身姿。
这狼也打小鹤的主意?雄黑颈鹤比上次遇到一群狗时还要紧张,他张开翅膀耸起肩,抖开一身的羽毛,尽量让自己显得雄壮,掩护妻儿撤退。
黑颈鹤站在百米外高声叫嚣,却不敢像挑战狗那样靠近狼。
狼在水中优哉游哉,四处嗅探,时不时地把头嘴埋入水里撩拨一番,虽然身上都湿了,却把狼尾举得很高,尽量不让尾巴沾水。
狼似乎并不在意黑颈鹤吼他,对追逐小鹤那一口肉也并不感兴趣。
我们有大半个月没见过狼了,好不容易盼来一只,这“绿衣山神”
不会只是下凡来洗澡的吧?他会不会是格林?虽然看不出毛色,我们还是决定碰碰运气,喊他!
“格林!
格林……”
当权倾一方的风流少帅,遇上了大杂院出身的平民女子,当最初的占有欲演变成刻骨铭心的爱恋,这段情,是否还能延续?...
...
三年前,她被他无情退婚三年后,他又缠上了她。我们不是退婚了吗?混蛋,你还缠着我干嘛?女人,婚是退了,可我的心,你却没退给我,双手缠上她的腰际,现在我打算把你的心要来。...
...
...
十年的痴恋,换来的却是粉身碎骨!方晓染终于死心了,彻底消失在沈梓川的世界里。沈梓川,你为了你心中深爱的女人,处处要置我于死地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可方晓染不知道,其实,沈梓川早就后悔了。为了能挽回方晓染的心,他心甘情愿为她倾尽所有,甚至不惜坠入黑暗的地狱,永不言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