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二万九千六百乘以四万八千,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且字体轮回变换速度太快,并且还是随机变换,除非是一眼就看穿这个文字三分之一以上的奥义,否则想要学习掌握这个文字根本就不可能。
这是诸神的文字,代表天地理法,代表着法则的演变规矩,纵使诸神,也未必能全部吃透,只是学会了而已,不曾深入研究。
学会写一个汉字,与彻底明悟一个汉字的演变过程、时代,那是两回事。
杨三阳听了白泽的话有些丧气,不过却打起精神,努力的盯着金乌羽毛看个不停,眼睛里流露出一抹坚毅:“想要求道修行,这一关不论如何都是过不去的,我必须要学会神语。”
字体不断变换,杨三阳便努力强行记忆,没有丝毫的放松。
纵使死记硬背,也要将神语学会,明悟神语中的无数奥义。
学习神语,其实就是修行,对天地间万物的一种认识过程,认识天地万物本质的过程。
有了神祇赐下的羽毛,杨三阳便开始了大刀阔斧,思忖着如何走出火神部落。
这一日
杨三阳率领八百手持弓箭的族人,一路来到火神庇佑边缘之地,抬起头看向远方瘴气缭绕的大山,还有郁郁葱葱妖气冲霄的古路,双目内流转出一抹神光:“烧山!”
杨三阳寻了干草,然后取出火折子,点燃了干柴,在由那八百壮汉驱动着火焰,向四面八方而去。
铺天盖地的大火,染红了云霄。
大火过处,鸟兽奔走,无数毒虫葬送于火海之中,只见大火过处一切灰飞烟灭,留下了一地的灰烬。
“造孽啊!
不过为了人类部落的发展,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杨三阳眼中露出一抹不忍,但却摇了摇头,将那一抹慈悲舍去。
大火速度快,但却快不过山林间的鸟兽,死的都是那些毒虫。
有性格比较机灵的毒虫钻入地下泥土里,然后趁机度过一劫。
“唳~”
天空中妖气滚滚,鹰击长空,一只闪烁着黑色神光的大雕飞过火海,向人类扑来:“大胆蝼蚁,竟然敢放火烧我鹰蓟岭山脉,尔等好大胆子!”
那妖兽凶威涛涛,骇得众位原始人手脚发软,二话不说转身便逃,就连杨三阳这个神子都不顾不上了。
杨三阳没有动,燥裂的妖风卷起砂石,吹得人睁不开眼。
不紧不慢的拔出头上金黄色毛发,只见杨三阳拜了一拜,只见一道金光闪烁,那妖兽坠落在地,溅起了一地殷红。
弹指间灭杀了一只妖兽。
“这畜生比之弥风大王远远不如,不过你放火烧山有什么用?”
白泽不解。
大火熊熊蔓延百里,然后却见大荒虚空风水呼应,下起了瓢泼大雨,将那大火扑灭。
“这方圆百里没有草木,便不会有野兽,没有野兽就不会有妖兽,没有妖兽就象征着安全!”
杨三阳看向白泽:“日后每年都来此地放一把火,过了三五年那些野兽便知晓此地凶险,毒虫的虫卵彻底燃烧干净,此地便可种植粟米。”
妖兽也好,野兽也罢,俱都是趋吉避害,天生通晓灵性。
只要自己连续放几年大火,这群野兽自然知道厉害,到时候就不会在此地定居下来。
然后自己就有办法将此地开辟成良田!
“不过放火烧山太过于毒辣,被诸神不喜,反倒是魔祖喜欢你这种作风。
魔祖若遇见你,定然会引为知己!”
白泽轻轻一笑,眼睛里满是怪异之色。
“我这也是没办法,为了部落的生存,终有一日火神庇佑之地容不下十几万的人口!
我是一名午夜外卖员,专为鬼怪送外卖。刚外出打工的我,意外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就这样,我每天午夜时分出发,然而恐怖怪异的事情开始一件接一件的发生。最重要的是,我发现我家竟然守着一笔巨大的财富,那是一座鬼墓...
...
...
悟性不够,抽奖来凑。别人拼了命的修炼,我不需要!郑健正经少侠不可能的,就是薅羊毛这种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再说了,进了诸天就和回家一样,里面都是我的羊毛,各个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诸天的。...
一代神王惨遭灭世劫,残魂重生到都市。快意恩仇脚踩强者,霸气纵横天下。扮猪吃虎?不存在的。一言不合就打得你跪地求饶!嚣张霸道无人能治,且看李如风以无敌姿态,引领世间风骚。...
若论魔兽世界里最为悲剧的人,自然当属阿尔萨斯。原本该是人类最强王国的王子,却因为想要保护自己的人民而堕落为死亡骑士,从而失去了一切,甚至还背上了弑父屠师的恶名。不过更为悲剧的是当其放弃了最后一丝良知,成为真正的巫妖王之后,还没来得急做出任何惊人的事迹,便被一群银色十字军打碎了大门,最终被击杀于冰封王座之上。当苏晨意外来到艾泽拉斯的世界,发现自己竟然成了阿尔萨斯,他立刻便不淡定了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迷失在艾泽拉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