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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乔默六个月大。
而我一心抚养格林,对乔默的记忆仅此片段。
两年后,我再次来到草原,乔默早就认出了我,而我现在才认出她。
有了格林这个小土匪垫底,我丝毫不介意乔默偷肉的前科,不过我好奇她脑子里都在想什么,顺便也试一试我修好的隐蔽摄像机。
于是我在家里放了监控,故意离开家,用隐蔽摄像机观察她—
我离家后不久,乔默推开窗户进屋,只是在屋里转了一圈,查看新家。
当时桌上还专门摆着一碗肉,她扬着鼻子嗅了嗅,没吃,甚至连扒桌子看一眼的举动都没有,老老实实地从原路跳出窗去。
最让我咋舌的是,临走她还伸爪子把窗户勾着关上了。
真是个心思缜密的飞贼啊,如果能擦掉爪纹就更专业了!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丫头的狡猾劲儿,她跟格林有一拼!
我猜,她偷溜进屋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新主人吧。
仅此一次,乔默再没进过门,哪怕我诱她进屋,她也止步于门口,很守规矩。
我想,纵使她以前偷过嘴,估计也是久美把她饿坏了。
至于那久美说乔默不防狼不赶狐狸,我们反倒喜欢。
事后,乔默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把那碗肉放在她面前,对她说:“乔默,卡索(吃肉)。”
她突然间忘了该摇尾巴,以前她总是蹭炉旺的饭吃,也许这是人给她的只属于她自己的第一份肉食。
她贪馋地看着那碗肉,像要刻在眼睛里。
她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眼珠润润的,她抬起头使劲地盯着我看,仿佛恨不得把我的样子“咔嚓”
一声拍成照片,存进她的记忆卡里。
“别看了,吃吧。”
我温和地说。
乔默两股一夹,尾巴使劲摇起来。
粗舌头狠狠舔了一下我的手背。
她沿着碗边嗅了一圈,像吹生日蜡烛似的,然后才斯斯文文地吃起来,仿佛要把一辈子没细尝过的肉香慢慢回味。
“又被你收买了一颗狗心。”
亦风斜靠在门边龇牙。
“其实她挺好的。”
我爱抚着乔默的额头,动物要的就那么简单,对她好一点,她会记你一辈子。
乔默虽然“话不多”
,却很忠诚,总是像个影子一样一声不吭地跟在我们身后。
我们巡场,她跟着;我挖野菜,她跟着;我去河边打水,她跟着;就连亦风去上厕所,她也要跟着。
这是让亦风最尴尬的事情—她认真地陪着亦风找好地点以后,就交叠着前爪趴守在旁边仔细看,让人一点隐私都没有。
亦风每次都不得不把她赶开。
“她怎么有这种癖好?”
亦风很懊恼。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发现亦风也架着新改装的长焦摄像机在拍摄,而镜头对应的前方,乔默正在草地上“做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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