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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微微屈身,爱怜地摸了摸白榆的脸蛋。
而后站直了身体,对身后说了一句:“送去我房间,让我仔细品鉴品鉴。”
随后飘然而去。
……嗯?
【你被奇怪的大姐姐盯上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剧情?你当即决定……】
【A.静观其变】
【B.反客为主】
白榆默默选A。
故事走向逐渐离谱……
这记忆的主人魏千秋究竟何许人也,她记忆里这些人可比周行之记忆里的道德沦丧多了。
小猫……呆头鱼可听不得这些!
大小姐的身影堪堪消失在视野,黑衣大汉就喜从天降一般扑上来,大呼小叫:“呆头鱼!
好孩子!
你要发达了,你竟然被大小姐看上了!”
他喜滋滋地说:“这下你也可以放心了,不必再理会那个什么姓殷的癞蛤蟆了,专心伺候好大小姐,你会一飞冲天的。”
“还拿着你那破拖把干什么?还不快跟我回去好好梳妆打扮一番……”
默默留下的跟班一名在这一刻发声:“不必了,我会带她去的,从这一刻起,她就是大小姐的人了,打扮由大小姐决定。”
“应该的,应该的。”
黑衣大汉搓搓手,朝白榆挤眉弄眼两下,兴高采烈地走了。
啧,人生是虚假的,经历是虚假的,但她此时此刻心中涌出的不快是真实的。
误会了她杀意满满的眼神,跟班从怀里掏出了手枪,拉开保险,对准了远去的背影。
“你不喜欢他?要杀掉吗?”
跟班淡定地问。
嗯?
白榆移动视线,注视着身侧这张平平无奇的脸。
“可以杀掉吗?”
她问。
“当然。”
跟班理所当然地说,“在大小姐没有对你失去兴趣之前,你完全有这个权利。”
草菅人命的黑。
道啊。
白榆追问:“那么杀掉你呢,我有这个权利吗?”
“只要你能让大小姐对你的喜欢超越对我的,你就拥有了这项权利。”
跟班如是说。
……有点意思。
不愿透露姓名的跟班——自称与白榆不会有什么交际,无需通晓彼此姓名,白榆只需记住他是天命组织圈养的狗就行了。
狗跟班将白榆载上轿车,缓缓驶入市区。
白榆透过车窗窥见了陌生的城市:一座高楼林立的、喧嚣繁华的、科技感远超游戏平均水平的城市。
白榆记得自己现在的角色设定是海城打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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