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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间。
不知道是我求生的本能,还是宗择提前预判到了我的行动,在我拥抱上他的瞬间,或者更早,他就应该预料到我即将要为这支手枪开荤。
他预判到也没什么,他总能预判到所有事情,他总是能做到的,他是神。
随着这一声枪响,我顺利接管过那支手枪,枪口还隐隐能闻到刺鼻的硝烟味。
我往后退了两步,将那支枪口对准他的眼睛,像在瞄准猎物。
我哥什么也没有说,他平静地看着我,只是看着我。
“为什么不躲。”
我觉得很奇怪,“是觉得我不会杀你吗?”
“是的。”
我哥很诚实。
我被逗笑了,不自觉地将脖子歪向一边,“这么有自信?因为你是我哥吗?可是现在发生事情已经够我杀你一万次了。”
我哥却也只是摇头,他好像伸出了两条胳膊,一边是置身事外的从容,一边是胜券在握的诅咒——
“你不会的,小野。”
就这么僵持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觉得没意思,握着手枪的手臂垂了下来。
对着地面开了一枪,果然,没子弹。
我冲着地面看了一会,随手将枪扔进了沙漠一角,抬起头。
“哥。”
我冲他瘪嘴,“我好饿。”
我知道,从这个瞬间开始,过往的人生都作废了,我赖以生存的华丽秩序坍陷成一片废墟,我们即将要在废墟上生活。
不过在废墟上生活可能也没想象中那么难,虽然我是一个随时随地都能被绞碎的人质,我哥目前看来也不是什么值得信赖的好人,但是我们在成为人质和杀人犯之前就一直生活在一起,我们作为家人生活了二十年。
所以,或者在更早一点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生活在废墟里了。
宗择出门了。
我被独自一人留在酒店里。
对了,忘记说了,我们现在在一个叫威德尔的地方。
接上回,我们从罗萨有惊无险的出关之后,一路辗转,来到了离罗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邦——也就是威德尔。
说起威德尔,这是一个沿海的城邦,有着非常美丽的风景,我之前做摄影师时曾来这个国家游历过,听当地人说,威德尔在他们这儿是“自由、民主”
的意思。
自由,民主,我当时咀嚼这两个词好半天,像是在啃一块革皮。
他们问我从哪里来,我笑笑不言语,送给他们一张我拍下来的威德尔的朝阳。
我说我从这的背面来。
有个开酒铺的当地人叫伯格,他很喜欢我的照片,经常与我来往,每次都会慷慨地送给我一扎啤酒。
通常我能一口气喝一大半,嘴角沾着啤酒沫,在打嗝之前豪迈地对他许下承诺,说我一定还会再来。
我很喜欢威德尔,喜欢这里的日出,喜欢海边有点潮湿的空气,也很想念这里的啤酒,只是没想到再来会是以这种处境。
现在我不可能再去喝一次啤酒,拍不到比上一次更美的日出,甚至呼吸不到威德尔自由民主牌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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