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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刀疤刘”
一如既往地醒了个大早,他可能也忘了昨晚都念叨了些什么,看着地上乱七八糟的花生壳和一罐子五斤装的空罐子,还有可能也喝了不少的富顺,在他的怀里呼呼大睡!
“刀疤刘”
揉了揉红肿的眼睛,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
真想再睡一会儿,这初秋江边的清晨多么让人贪恋那一丝睡梦啊!
富顺这个时候真的就是一个孩子,紧闭着眼睛还在咀嚼着什么东西,一条腿搭在“刀疤刘”
的大腿上,另一条腿翘起来蹬着凉席。
刘大叔看着这张饱经沧桑却又稚嫩的脸庞,慈祥的眼里充满了幸福。
他不忍吵醒这个“贪睡”
的孩子,轻轻地抽出手臂,准备起身。
“叔,几点?”
富顺被这轻微的举动吵醒。
刚刚准备出门的“刀疤刘”
有些自责,抬起手腕看了看表。
“顺儿,还早,睡一下哈,我去抬肥肠粉儿回来吃!”
肥肠粉儿?富顺一跟头坐起来,那是多么奢侈的早餐呀,每次路过那家米粉店的时候他都垂涎三尺,却又因昂贵的价格望而却步。
富顺觉得有些愧疚,自从搬过来这边,他几乎再也没有自己掏钱吃过饭,刘大叔吃什么他就跟着吃什么!
大叔出门之后,富顺赶紧起身,把凉席卷起来放在一边,用扫帚把这水泥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拿起一块儿石头放在了他建筑模型的顶部,哈,居然没有倒塌!
他找来木尺和纸笔计算着比例,又找来一本书对照研究了好一阵。
呀,真是美好的一天!
不过“刀疤刘”
的那些醉话又让他有些忐忑不安,这大叔真的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了,富顺的怜悯之心甚至让他觉得应该叫“刀疤刘”
一声干爹——尽管他离开这里的决心并没改变。
这个落魄的知识分子呀,并没有觉得下苦力是在有辱斯文,反而像水泊梁山故事里的宋江和吴用的结合体,既有江湖义气,又有无尽智慧。
刀疤刘甚至有些满足于这个工作,富顺亲眼看到他一口气搬四百斤东西爬一百多级阶梯,也见过他像“浪里白条”
那样潜水游过几百米的宽的大江。
当然,七叔那些体面的衣服如果穿在这个大叔身上,他也一定也有个干部模样。
这个想当干爹的叔叔,总喜欢给富顺讲些浪漫的爱情故事,不管是牛郎织女还是白蛇许仙,不管是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是奥菲斯和尤丽黛,在叔叔的描绘里,结局总变得那么美好而令人向往。
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写诗,那些扬帆起航的轮船、奔流不息的江河、巍峨耸立的群山,甚至是他们肩膀上的竹棒都能成为他歌颂的对象。
尽管很多时候富顺并不知道他在咏叹些什么,甚至会惊讶为什么他那些小本本上一行只有几个字。
如果是淑芬和这个“刀疤刘”
相处,那一定是合得来的,因为他们都对文学有着特殊的情愫。
富顺又想到了成天蹦蹦跳跳的淑芬。
那个可爱的妹妹呀,现在怎么样了,已经过去两三个月了吧,她买回的果苗一定都成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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