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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作为秦浩明的总角之交,深知其秉性,就是怕他有过激行为举动,奈何还是出现此等意外。
早知道不管秦浩明说什么,自己也绝对不出去避嫌,事情也不至于如此。
一瞬间,余佑汉心里充满了深深的悔意。
其实余佑汉不知道的是,让他和张云揪心不已的秦浩明,已经实现他作为读书人愿望,保持尊严,在撞向厅柱的瞬间,早已呜呼哀哉魂归天国!
现在躯体的主人是来自后世一个刚刚牺牲的特种兵,“战狼”
凌战天。
某特种大队第一小队员,少校军衔,哈大医科大学毕业,救人的变成杀人的,可人家身体素质好的不行,从小开始练习武术,擒拿格斗样样精通,从小就怀揣军人梦,大三的时候就急吼吼的奔向他向往的军旅生涯。
对战斗的渴望犹如荒野的独狼,犀利而执着,故谓之以“战狼”
。
后世的世界表面和谐太平,歌舞升华。
但私底下的摩擦与碰撞不断,和平时期的中国军人,担负着国家民族的守护安危。
如果说常规部队是盾,那特种部队是矛,是尖刀,盾守矛攻,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这是特战军人的信念,是荣誉与骄傲,是渗透到骨髓里的理念。
伤我袍泽,虽远必诛!
凌战天是在为兄弟复仇的任务中,与国外三名特种军人同归于尽。
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杀我兄弟,虽远必诛!
或许是上苍不忍让这样的一缕忠魂就此消散在茫茫宇宙当中,凌战天的灵魂便和刚死的秦浩明躯体相结合,从而完成了夺体重生并且继承了部分记忆。
在草木灰撒向伤口之际,凌战天便被刺激得苏醒过来,可是脑海里涌入大量的信息和记忆,让他这个一贯的无神论者陷入迷茫,这是怎么一回事?
出声关心他的两个人,脑海里非常熟悉。
年长的是他的发小余佑汉,世袭百户,从小习武。
小一点的是他表弟张云,其父也就是秦浩明的舅父,在萨尔浒战役中而殁。
故自小就被秦父带在身边,与秦浩明情同亲手足。
而融合了秦浩明记忆的凌战天,内心却在苦笑连连。
这个秦浩明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苦逼啊!
十岁父母相继过世后,家产遭族人分割殆尽。
幸有一老奴福伯忠心耿耿,据理力争为他们兄弟挣得现在容身之地,位于秦家庄园的一进三屋,堂堂秦家少爷沦落至此,不禁让人感叹大明世风日下。
好在其自身条件不错,16岁高中临浦案首引无数人羡慕。
奈何秦浩明为人太过迂腐木讷,不懂人情世故,书呆子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不知谋生之道。
是故,左邻右舍,同门师兄弟皆敬而远之。
如果不是福伯精打细算和表弟张云时常上山打猎贴补生活,仅靠县里月给米六斗为廪食的补助,恐怕早就无以为继。
可是纵使如此,他还是每日苦读圣贤书,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让人无语至极。
所以说,一饮一啄自有天意,今日遭此之辱受此横祸,皆因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循环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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