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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寄宿生活(第1页)

对于学习,父母从来不吝啬金钱。

或许他们已经吃够了不识字的苦。

那个年代,像我这样农村出身的孩子,没有啥子很好的出路。

父母认定了一点,要想出头,就必须学习。

所以他们不惜借钱,也要送我到城里读书。

对于他们的热望,我无法拒绝。

每次看到他们充满希冀的眼神,我只能强迫自己按他们的意愿去读书。

不忍心看他们如此受累,我决定趁寒暑假就留在城里打工,一方面补贴生活,一方面节省路费。

这样一来,除了每逢初一十五我就回家一次,进坑里埋土,其余时间几乎不怎么回家。

跟着干爹学习阴阳术的时间几乎没有,每次都是去看看他就匆匆离开。

阴阳术也被耽搁下来,止步不前。

而我也没再看到什么脏东西。

我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特异功能失效了?

从我本人来讲,对于读书并不感兴趣。

可能是体质原因,我就像夜猫子一样,一到白天就昏昏欲睡,一到晚上就精神百倍。

精力集中不起来,上课时听不进老师讲课,自然成绩很差。

再加上乡下学校的教学水平很低,往往在小镇中学,成绩拔尖的学生,到了城里的高中,连中游都排不上。

这样巨大的差异,让我更加自暴自弃。

所有不以成绩为目的的学习,都叫耍liumang。

我就是耍liumang最标准最典型的那一类,老师最头疼的那一小撮。

每次老师一提起我,评语总是:唉!

这孩子本质品性不坏,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也从不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极为老实本分。

可惜就是上课时不专心听讲,总是睡觉,成绩一直上不去。

那时候没有学校宿舍,在校园里有一些老师们的小院,他们就把多余的南屋租给我们这些从农村来借读的孩子。

小得像个储藏室般的南屋里,阴暗潮湿,挤了六张上下铺,住了我们十二个人。

那时候,农村孩子本来就涵养差一点,加之没有父母盯着,变得十分懒惰。

一进屋,一股臭脚丫子味和一股捂得发霉的气味扑面而来,中人欲呕。

所以除了每天晚上必须回宿舍睡觉之外,我几乎很少在宿舍里呆着,总是在校园或周围游荡。

每个月只有一百元生活费的我,只能勤俭节约,不舍得吃穿。

第一次离家寄宿,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慢慢适应了这种集体生活。

要说唯一让我比较满意的,就是终于结识了一帮同学。

他们对于我的过往并不知情。

所以最初的第一年,我过得十分快乐,脾气性格也逐渐开朗起来。

进入青春期的我,也有了自己心怡的女孩儿,而她对我也似乎并不排斥。

每次我故意找学习上的问题向她讨教,她总是很耐心地给我解答。

她曾笑着说:“你说话好土哦”

我就开始尽量讲普通话,减少使用本地方言。

可惜好景不长,高二刚一开学,我们班里就来了一位插班生,一位不速之客——梁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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