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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我说了一个人去,对方也确认了。
」
主编真急了,脸红脖子粗:「带多一个人打下手,录影收音搬脚架很正常。
」
「正常。
但赵明丽这些都做不好。
我一个人更好。
」世华死咬不放:「黄嘉团队早上5点就开始和我接洽,8点前不敲定就作废,现在都快9点了!
这些上面都写着的。
去採访的我写的就是我一个。
」
一个婀娜的身影在主编房外晃过,主编把手上一叠档案重重丢在桌上,恶狠狠大吼:「世华你给我滚出去。
」
世华摸摸鼻子出去,门口不远处一张瓜子脸,穿着一身名牌套装,配着不适合走路的4吋高跟鞋。
看来赵明丽也是精心打扮过的,总算穿得像个职场儷人,没那么像专业小三。
她是主编小三这回事早就不是秘密,这单新闻大概是她自以为能跟,想着平日惯讨一些姨太太团喜欢,搭得上嘴还懂得说好听的逗人笑,就可以做这单新闻。
就算是娱乐版,黄嘉也轮不到她去採访,正如她打不进元配太太团,也打不进正经大小姐团。
世华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走了,反正主编心中有数,赵明丽下了床的斤两,做不出什么好成绩,还不如给世华。
但到时候大概还是会威逼利诱让赵明丽掛名,捞个彩头,这种事世华见多了,也自有盘算。
世华冷笑,这样的人物,不足为惧,根本不是对手。
当世华终于准备吃早餐时,隋唐传来小虎未婚妻的死讯,以及他和牧野要去警局录口供的消息。
世华皱了皱眉,已读不回,也没有致电小虎或牧野。
倒不全然因为事不关己,己不劳心,虽然的确和他没多大关係,他和小虎本来也不是走得很近,那个未婚妻,见都没见过,顶多是有两分惋惜。
他自知这一刻也帮不上什么忙,还不如先为自己赢下一城,再去关心旁人。
世华大口吃着快餐店的汉堡,同时小心酱汁不要沾上衣服。
第三杯咖啡下肚,他吃完早餐在快餐店用便携式漱口水漱口,接着又吃了两颗特凉薄荷口香糖。
小心计画,大胆行事,逮住机会死不放过,世华一直都是这样的人。
和黄嘉的访问约在最好的五星酒店里,最高的总统套房,事先讨论好,世华要提早一小时在酒店和她团队的代表碰头,代表会先陪同他上楼测光找角度,设定录影器材。
这位代表不知道确实的职务是甚么,居然是个约40岁相貌严厉的白人妇女。
「hi!areyoums.huang’steam?」世华英文口音不道地,文法词汇也不行,但胜在要开口从不畏缩。
这女士接过他的名片,点点头,字正腔圆说:「说中文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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