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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
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
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第二章天河(七下)
第二章 天河 (七 下)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
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
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
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
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
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
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
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
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
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
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
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
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
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
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
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
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
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
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
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
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
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
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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