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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那个有着藏宝图的航海家冒险者?」
「是……是的,尊贵少爷!
」
此刻的哥伦布终于停下了脚步。
不停不行啊!
因为先前那八个家伙走后,这贵族少爷的几名骑士就将自己的去路挡住。
小心翼翼看向眼前这年轻的贵族,哥伦布心中不禁揣测对方的来历。
伯爵之子?
不,应该是侯爵或者公爵之子才对。
伯爵家族可没有这样的底蕴。
只是,这南境好像并没有公爵与侯爵家族,所以,眼前这大家族少爷怎麽来到铁狼城,又怎麽来找到自己的?
「既然这样,那就坐下吧!
我们来谈谈!
」
格维斯当即邀请着哥伦布落座。
不得不说,对方的名字还是挺吉利的。
哥伦布,前世西方发现美洲大陆的航海家也是这个名字。
这时,侍从已经端着托盘小心翼翼来到了近前。
托盘上有着一个银质酒壶与两个水晶杯子。
放好杯子,侍从小心翼翼给两人满上。
水晶杯中立刻就被漂亮的红色酒液所填满。
哥伦布对这酒不陌生,正是眼前贵族少爷所说的红伯爵。
这是一种用小麦与玫瑰结合酿造的酒液,来自于王国中部玫瑰伯爵领。
因为口感极佳,没有苦涩,深受贵族们追捧,在南境也比较出名,价值十枚银币一壶。
以前冒险成功回归时,他会奢侈地点上一壶。
可自从大半年前开始,他就再也没闻过红伯爵的味道。
等侍从倒满酒液,恭敬退下后,格维斯朝着对方示意了一下,而后便抬起红伯爵抿了一口。
甜中带着些许酸涩,但苦味极轻,而且还有着些许玫瑰香味。
显然,在这中世纪,能达到这地步,十枚银币一壶差不多算物有所值了。
哥伦布则是神色复杂,深深吸了一口酒气,随即才放到了嘴边一饮而尽。
等哥伦布放下酒杯,格维斯亲手抬起酒壶,在哥伦布异样的目光中给对方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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