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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春种秋收二(第2页)

搅拌的方式是用筷子把沾水成团儿的疙瘩在盔壁上捻开,成穗状。

成一批下一批,然后再往盔里加少许水,重复上次的做法,直至所有的面都下锅。

开锅两三分钟倒入准备好的调料,水开即成,方便迅捷,汤浓面香。

小麦讲究“麦种凌茬,清明前十晌。”

历经一百一十多天的生长,七月二十日左右收割。

这个日期正好是李之重初高中刚放暑假的日子。

前世他能感到的是这个世界对他深深地恶意,但不管他同意与否,担当是逼出来的。

父亲去世后,大姐家也要收割,二姐随军到了包头,大哥在外工作。

家里能拿起镰刀的只有他和母亲,每年最少三亩半的种植量是对她们娘俩最大的考验。

俗语称“男人最怕割麦子,女人最怕坐月子。”

可见其苦。

割麦子要头顶三伏的日头,干着和老天爷比速度的重苦力活儿。

小麦怕雨,麦子生芽就算废了一半了。

艳阳下,李之重挥舞着镰刀,一扬头汗水就能从下巴甩出一条线。

手上挑破的水泡用旧布包着,麦芒刺伤了胳膊和手背,伤口又被汗水蛰得火辣辣的疼。

麦秆带起来的灰尘从鼻子里擤出,呈黑色粉笔状。

这样的日子要持续五六天,每天回家累的饭都不想吃。

这还不算完,运输、脱粒、扬场和晾晒,这一溜趟做下来不死也要脱层皮。

是真的脱一层皮,紫外线晒爆的,没人帮忙,大家都在忙,只能硬扛。

李之重记得有一年拉痢疾,自留地还剩下半亩多小麦没割,母亲在场院里照看出不来。

一个人手脚都软,且每隔十几分钟还要出恭一趟的前提下,愣是用一天半割完了。

药都没吃一粒,纪念我可怜的坚强的十七八。

夏天过后,李之重和非洲黑人有的一拼。

冲凉的时候发现除了腹股沟有两条白线,其他部位都是黑的。

后来才发现,到市区待上半个月,肤色就快速缓了过来,也不显黑。

回村三天,肤色肯定要黑,不单是李之重一个人,大家都说是水土的原因。

小麦收了以后就是莜麦和胡麻了,莜麦也称燕麦。

喜寒凉,耐干旱,抗盐碱,生长期短,是小麦下来当地人的第二细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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