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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样清晰的疼痛里,我想起来我的父母,我的弟弟,那个能够在省城读书的女生,还有那个在深夜里悄悄穿上新衣对着镜子转圈儿的自己,那个被众人嘲讽却忍气吞声地自己,还有遇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白衬衫和黑色西装,优雅的笑着问我要不要和他走,我想如果时间倒回,我或许会说不。
那个女人疯了。
我的脸血肉模糊,她仍旧不肯放过我痛快结束我的生命,尖锐的刀从脖颈往下划,一刀一刀,伤口不深却疼得我想死,我想晕过去,可是越是疼痛我越是清醒。
后来,这女人在我伤口上撒盐和酒,空气里血腥味儿酒精味儿冗杂在一起,终于在我受尽折磨她一刀捅进了我的心脏,我在意识完全消失前看到的是那女人兴奋的眼神,她手里有一道血符,还有我的头发,她说,我要诅咒你,诅咒你变成恶鬼,杀尽天下负心的男人,永生永世不得投胎。”
故事说到这里大概就结束了,我从床上坐起身,打开灯。
女鬼眼里盛满悲伤却无眼泪,我终于知晓,难怪林容怀愿意放过她,只因她身上的血债不是自己甘愿背负,而是被诅咒!
“诅咒可解吗?”
我问。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
我的魂魄一直在那附近,夜晚就会出来迫害那些男子,看到他们我就失了意识失了本性,不由自主去杀戮,让鲜血沾满我的双手我才能有快感。”
听她的故事,宛如看了一本小说或者一部电影,她的命运是出生时就注定了的,生在那样的家庭的确不幸,她想靠自己争取,可是被大城市的光怪陆离迷了眼,被城市人情冷漠激发了内心的阴暗,以至于走错了路,无法回头。
而她的死,光是想象她死前的惨状我就觉得慎人,果然最毒妇人心啊,最不能招惹的就是女人。
虽然,我也是女人,但是我觉得我就没这么可怕的心思,或许是我的逆鳞没有被触动吧,若有天我被逼急了,说不定只会做得更狠。
“你,出来以后就没有回去见过你父母吗?”
我问。
“是啊,一开始是觉得没有出人头地不好意思回去,后来是觉得做了那样的事儿,没脸回去。
我只是把钱寄回去,她们看到就会明了。
反正她们不想要我这个女儿,见了又能如何。”
何思懿说,继而她饶有趣味的看着我,“若是你,你会回去吗?”
我老实的摇摇头,何思懿笑了。
“你肯定觉得我的故事很不真实吧,但其实,社会底层的人都是这样,想方设法不择手段要挤进上流社会,过程中不得不抛弃很多在乎的东西,包括初心。
然而挤进去了才发现,上流社会并不如自己想象的一样美好,甚至是想象不到的肮脏和复杂。
可是做了选择由不得自己反悔,只能硬着头皮为自己谋算一席之地,免得被挤下去。”
何思懿感叹道,“人活着啊,本就不易。
无论富贵贫穷,总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奢望。”
我觉得她说得挺有道理的,好像是这么回事儿。
因为家庭背景,我自小衣食无忧,可以放手做自己想做的事儿,让自己自由自在且快乐。
但其实还有一些无能为力的事儿,譬如我和李永,譬如我生下来就缺少的魂魄。
“你有爱过那个男人吗?你恨那个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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