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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怜奴(第3页)

他在心中暗叹,当年先王殚精竭虑,终致早逝,姜鲜非但没有先王的眼光,更无先王的心性,居然真的认为先王与朝午王兄弟情深,打算自己继位后继续仰赖这位“叔王”

,被赶出台城后,更是郁郁而终。

蒋淑敬佩先王,虽然瞧不起朝午王,但更看不起姜鲜。

至少朝午王有野心,而姜鲜却是一副绵羊性子,只配让人宰了吃肉。

而姜元,比起其父更加不堪,连对鲁国的忠心都没有,这样的王对鲁国来说绝不是幸事。

蒋淑就将剩下的话都咽了回去,留下面色复杂,心中乱成一团麻的姜元。

“让他们进来吧,大公子也该梳洗一番了。”

蒋淑柔声道。

姜元这才发现外面已是朝日高升了。

在姜元的屋里睡了一晚,白天当然不能再占着大公子的屋子休息。

蒋淑坚持让蒋伟把他背了出去,回到车里,蒋伟立刻让人端来药,他看到蒋淑的面色潮红,刚才背他时就知道他在瑟瑟发抖,手心滚烫,知道这是发热了。

希望不是风寒!

蒋淑喝下药,有了点精神,让其他人都下去,对蒋伟说:“对姜元……就如同对姜斐一般就行。”

姜斐就是朝午王。

当年夺位后也曾意气风发,结果连递几封国书都如泥牛如海,其他诸候国都跟没听说他这么个人似的,他就消沉起来,龟缩在莲花台,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

其实当年蒋淑根本没把国书递出去。

蒋伟恍然点头,只是有些为难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好?若是被发现……”

蒋淑道,“把怜奴送过去。”

蒋伟惊道:“这……也太大材小用了!”

蒋淑摇头,“送过去吧,这也是他为家族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了。”

怜奴是蒋淑最小的儿子,其母不过是家中一个歌伎。

这样的出身,本该为奴为婢。

可蒋淑当时十分喜爱这个歌伎,歌伎生下此子后自尽,特意给儿子取名“怜奴”

蒋淑得知后,叹了两声,将怜奴养在身边,虽然不能姓蒋,但诗书技艺,他也曾手把手的教导。

怜奴性情坚韧,少年时与人争风,被人刺瞎一目,但他竟拼着眼睛不要,杀了此人。

怜奴瞎了一只眼后并不自怜,反倒极擅以此来迷惑众人。

蒋淑自己的几个儿子都吃过怜奴的亏,还不知道是怜奴是背后捣鬼。

蒋淑知道后不但不生气,反而更加看重他。

只是不免担忧等他去后,家中无人可遏制怜奴。

倒是蒋伟早就看中怜奴的机巧百变,想将他要过去当个养子。

蒋淑之前也犹豫,这样可以让怜奴冠上蒋姓,虽然成了半仆之身。

直到此刻,他才发现,适合怜奴的地方不是蒋家,不是做蒋伟的养子,而是成为姜元的近臣、信臣、宠臣。

蒋伟老大不乐意,却知道怜奴会选什么。

他早就看出来,怜奴是一头像狗的狼,虽然吃肉,却有着狗的性子。

在这个蒋家,怜奴唯一在乎的就是蒋淑。

等蒋淑去后,哪怕他这个叔叔,怜奴都不会放在眼里,当然,到时他收怜奴为养子,占着父子名分,自然可出尽手段收服怜奴。

而蒋淑爱怜奴,未尝不是因为这个儿子是诸子之中最像他的。

蒋淑替怜奴选的路是最适合怜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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