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围立刻空出了一圈,吴丽萝一脚上去,轻松踹开了方才还紧锁的门,王筱分和冯娉婷在后头看得眼冒爱心,那崇拜的小模样只差没围过去要签名。
吴丽萝打开门便往后退,想让臭味先散去,叶菲凡却先走了进去。
她看着那只倒卧在地的丧尸,双眼依然没有焦距,但紧握的双手和上扬的嘴角却泄漏了她的兴奋。
☆、第二十四章计划
在叶菲凡在尸体面前遵下身的那刻,吴丽萝就知道她想干嘛了。
吴丽萝脸色一僵,一个转身挡在众人面前,不让大家看到里头的场景。
叶菲凡压根不在乎外面的人,她好不容易在丧尸脑中感应到能量的结晶,手舞足蹈庆祝都来不及,哪会花时间跟后面人解释自己的意图。
一剑剖开丧尸的脑袋,像打开礼物盒一样,叶菲凡温柔地把头盖骨移开,从泥泞的触感中拔出一颗坚硬的颗粒,里头蕴含的能量立刻欢天鼓舞地流动起来,散发出的热度是如此的迫不急待,彷佛立刻就要和手掌动脉中流动的血液融为一体,如此的契合的频率,这就是丧尸晶核和动物晶核最大的区别。
“喔!
这次是红色的,欣赏够了请顺便拿一下旁边的手术器具好吗?”
叶菲凡把晶核收进运动服的口袋,心情颇佳的她很乐意遵照吴丽萝的建议。
吴丽萝从叶菲凡手上接过沾满黑渍的器具后,便把东西直接扔给李芷瑶。
李芷瑶虽然嫌恶心也不敢说什么,叶菲凡是代替自己进去那间血肉横飞的手术室,她心里还是挺感激的。
一楼的大听不算宽广,六人很快就来到了楼梯口,看到叶菲凡没有要上去冒险的意思,众人不禁都暗自松了一口气,没多久,她们就与多多正面碰上。
眼前突然出现一条满嘴黑血的大型犬,众人脚步不禁一顿,接着浑身一颤,下意识就想转身落跑,只有叶菲凡从容上前给了多多奖励的拍拍,还拿出手巾替它擦了擦嘴。
一人一狗的主仆情深,可惜众人感觉不到,谁也不愿意在这毫无人气的冰冷空间多待一秒,既然都到齐了,大家迫不急待就出了医院。
回家的路上,还是没人愿意跟叶菲凡坐一起,四人通通挤在前座,吴丽萝表情镇定地将挡在前面的一只手臂塞回副座,努力继续将货车稳稳开进小巷。
公寓有好几层,叶菲凡隔壁的住家空间不小,房内特地留出了一房一卫给老人偶而过来探视的子女,吴丽萝不放心让两个明显还很菜的新人离得太远,所以干脆让四个年轻的小女生住一起,明面上彼此互相照应,暗底下也是要冯娉婷她们帮忙盯着那两人,别让二人出什么乱子。
这点吴丽萝倒是想多了,好不容易找到能安顿温饱的地方,二人都非常认命,尤其是李芷瑶,乖得不得了,叫她作什么她就作什么,现在叶菲凡就要她立刻作一支强力麻醉剂出来,还特别强调越厉害越好,最好是能麻醉大象的剂量。
得了这样的指示,李芷瑶也没有迟疑或是多问,就乖乖在临时充作医疗室的书房内埋头调配了起来。
叶菲凡给人的初次印象虽是温柔无害,但相处时间久了,看多她砍杀和果决的模样,便渐渐了解到外表温柔里蕴含的无声魄力、某些时候甚至是残忍。
所以最后只有吴丽萝敢上前问她拿麻醉剂作什么。
吴丽萝问之前也有点迟疑,深怕得出一个什么毫无人性的答案。
“对付鳄鱼用的阿!”
叶菲凡空茫的眼神望向吴丽萝,不明白这有什么好问的。
连躺在她大腿上打鼾的多多也抬起头,似乎对吴丽萝的扰人清梦感到不满。
吴丽萝倒真的忘了山上那颗不定时炸弹:“呃…..可是鳄鱼皮那么厚,打得进去吗?”
“谁说要打进去的?”
叶菲凡轻蹙眉黛,似乎很惊讶没有人看出她的计划:“当然是用在饵食上,喂进去阿。”
“好主意!
好主意!”
吴丽萝恍然大悟,舔了舔嘴,为自己对叶菲凡的恶意揣测感到羞愧。
不过她随即又想到一点,不禁皱眉道:“你要怎么把食物喂给牠?那栋别墅在山上,附近也没有可以作观察台的房子,不会是要直接走进去喂牠吧?”
叶菲凡的计划故好,但吴丽萝有所顾忌,想得更为通透,对她来说安全至上,计划的前提应该是没有人会因此受伤。
“我现在正在想呢。”
叶菲凡喃喃道,她拿起桌上的东西。
吴丽萝细睛一看,鲜艳活泼的翠绿色,赫然是一片接近半身手臂长的鸟类羽毛!
这还能是谁?不就是娇歌掉下来的羽毛吗?
吴丽萝还是很怕娇歌,看到那片异常巨大的翠羽,身子忍不住微微向后,尤其是越接近羽毛的根处,那绿色就越发浓艳,彷佛一根淬满剧毒的暗箭,让人只瞥一眼就不寒而栗。
叶菲凡没有说话,她缓缓闭起眼睛,感觉到周围的光圈迅速增大,瞬间捕捉到停在东区屋顶上一只庞大的鸟形。
叶擎天,战神军团主帅。三年国战,怒斩敌酋,无人能挡!功勋卓著,获封天王!三年前,祖父死因不明。载誉而归之时,妻子被族人所逼,与豪门大少举办婚礼。逆鳞之怒,触之必死。恃强凌弱?本王,就是来找你们麻烦的!...
乔默和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闪婚了!明明只是挂名妻,可谁来告诉她,既然只是挂名妻,现在这个男人霸王硬上弓又是什么意思?嫁入豪门,不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吗?可为什么,饭是她做,碗是她刷,甚至连他的贴身衣物都要她洗!!!白天是他的贴身佣人,晚上沦为...
一年牢狱生活,夏晨曦结束了她的童话故事,三年后,她霸气回归,虐前夫,斗小三。再见时,她微微一笑,左先生,我们很熟吗?而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身边还有个孩子。她用三年的时间证明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极致。然后她又用三年的时间证明,其实忘记一个人很简单,不要贱,不要见...
那天,我终于约到了心目中的女神,那天,我死了这是一个在我死后发生的故事,用某种特殊的生存方式,尸妖我究竟还算不算是人?人类和尸妖的立场我又该如何选择?强如超人的力量近在咫尺,要?还是不要?鲜血淋漓的血肉放在眼前,吃?还是不吃?我只想生存而已,别逼我!!...
她走投无路,被Z市第一权贵所救。她需要钱,他需要妻子,200万嫁给我,我们各取所需。一场协议婚姻,明明约好了只谈交易不谈感情,结果等她转身,男人一个狼扑将她压在身下。她被折腾的腰酸背痛,捏着拳头据理力争秦子誉你明明说协议到期放我走的。是啊,但我没说不能跟着你。叫的这么有底气,那老婆我们继续外人眼中他矜贵优雅,手段狠辣,无人敢惹,唯独对她宠的上天入地!...
当一个金融临时工,偶然间得到了一个能搅动华夏资本市场的信物后。他开启的是一段纵意人生,还是仅仅得到了狩猎场的入场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