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接连不断地追击,让我感觉到胡凤仙当下已经无力控制胡家,说不定在我见她时,她已是被软禁的状态,
我感觉她让我前去拍买“灵植”
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为了那颗“延寿丹”
,胡雪林、胡媚娘两个胡家最有实力的继任者已经不愿再花重金为家主续命了,我的出现反倒是给了她一丝曙光。
否则,我一个消失了那么多年的故人之子,她怎么可能放心把如此重要的事交之于我!
?
“家主大人行将木就,如今莫说与人斗法,连药鼎都离不开,前段时间,胡家与韩家交战,那是家主大人能掌握的最后一点人手,那些人手打完了,胡家的大权就完全落在了胡雪林和胡媚娘手里。”
路上,萧萧对我解释说。
她跟我说这句话时,我感觉到同行的胡志明很不满,似乎在埋怨萧萧泄露家主大人的底,只是他隐藏的很好,怨怼的眼神一闪而过,转而是满面春风的笑容。
他是个俊朗的小伙,鼻高唇薄,却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听萧萧说他不是胡氏嫡系,却是仅有的一位愿意为胡凤仙出力的胡家人。
在他看来,我和萧萧都是护送他拍买“延寿丹”
的保镖,更应该沉默不语地护送他前行。
到达埋骨沙漠后,风马的速度就降了下来,这种生活在草原上的灵兽不太适应空中的烈风与脚下灼热的沙砾,它们没跑几步,就呼哧呼哧喘着气向我们讨要水喝。
萧萧建议让风马飞到高空去,却被胡志明拒绝,他指了指天幕上的那些黑点,告诉我俩,一旦有人妄图飞上去,一定会被高空中的鬼脸秃鹰攻击。
成年的鬼脸秃鹰都有一转上阶的实力,在修真界,修士把妖兽按照实力分为五转,一转上阶的妖兽相当于炼气后期修士。
我们后有追兵,再无余力招惹天上的那些怪物。
我问胡志明是否来过这里,他没有否认,告诉我之前曾跟胡凤仙来参加过几次沙漠中的黑市拍卖会。
我放下心来。
老实说,我从来没在这片沙漠中讨过生活,若是在这里迷路,也未尝没有埋骨此处可能。
我们行路速度降了下来,沿着连绵不尽的高矮起伏沙丘绕着圈,我祈祷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身后的那些追兵们会放弃追逐。
进入沙漠一炷香之后,西落的太阳已经有一半都埋进了沙海中,领头走在前面的胡志明突然举起了右手示意身后的我俩停下。
叶擎天,战神军团主帅。三年国战,怒斩敌酋,无人能挡!功勋卓著,获封天王!三年前,祖父死因不明。载誉而归之时,妻子被族人所逼,与豪门大少举办婚礼。逆鳞之怒,触之必死。恃强凌弱?本王,就是来找你们麻烦的!...
乔默和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闪婚了!明明只是挂名妻,可谁来告诉她,既然只是挂名妻,现在这个男人霸王硬上弓又是什么意思?嫁入豪门,不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吗?可为什么,饭是她做,碗是她刷,甚至连他的贴身衣物都要她洗!!!白天是他的贴身佣人,晚上沦为...
一年牢狱生活,夏晨曦结束了她的童话故事,三年后,她霸气回归,虐前夫,斗小三。再见时,她微微一笑,左先生,我们很熟吗?而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身边还有个孩子。她用三年的时间证明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极致。然后她又用三年的时间证明,其实忘记一个人很简单,不要贱,不要见...
那天,我终于约到了心目中的女神,那天,我死了这是一个在我死后发生的故事,用某种特殊的生存方式,尸妖我究竟还算不算是人?人类和尸妖的立场我又该如何选择?强如超人的力量近在咫尺,要?还是不要?鲜血淋漓的血肉放在眼前,吃?还是不吃?我只想生存而已,别逼我!!...
她走投无路,被Z市第一权贵所救。她需要钱,他需要妻子,200万嫁给我,我们各取所需。一场协议婚姻,明明约好了只谈交易不谈感情,结果等她转身,男人一个狼扑将她压在身下。她被折腾的腰酸背痛,捏着拳头据理力争秦子誉你明明说协议到期放我走的。是啊,但我没说不能跟着你。叫的这么有底气,那老婆我们继续外人眼中他矜贵优雅,手段狠辣,无人敢惹,唯独对她宠的上天入地!...
当一个金融临时工,偶然间得到了一个能搅动华夏资本市场的信物后。他开启的是一段纵意人生,还是仅仅得到了狩猎场的入场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