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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峄橖当年不过十五六岁,即使放在京中,也是个极为少见的天才,一身本事就这么等于发配去了不毛之地,想要有建树,得有大运气降身。
年轻的弟弟没有任何怨言地去赴任,临走时还眼泪汪汪的,拉着黄葵花的手:“如果京城不好过,就来找我,就算吃糠咽菜,小弟也能供奉姐姐一辈子。”
老秀才去的早,姐弟俩都很懂事,察言观色早就学会了,两人都清楚,定王府门槛太高,要过舒心的日子,太难。
只是黄峄橖也只有十六七岁,年纪小又没有背景,他这一路,也是十分艰辛。
以往的不幸事给葵花留了一线生机。
清晨雨稍停,葵花便把还在昏迷的彭弦璋背起来,又拿了几根草绳绑住他的手脚,把他固定在背上,这才披上蓑衣斗笠,拄着一根小树干,出了城。
破庙地处京城郊外,她这一走,静悄悄的,没有人会认为,曾经富贵的定王妃会像叫花子一样,背着嫡次子在雨中行走。
原主黄葵花的身体素质不错,她本来就有些三脚猫的功夫,平日也不像小姐夫人们那样娇养着。
葵花一夜打坐,原本因为饥饿寒冷而有些虚弱地身体完全好了。
葵花拿出一些药丸子,给彭弦璋含着,滋养身体,要让多年虚弱的少年强壮起来。
跟系统兑换了一副本世界的地图,存在脑子里导航,葵花挑了最快捷的路走。
此路多有山河挡路,人烟稀少,偶尔还会碰上野兽。
白天带着彭弦璋赶路,晚上喂他吃了安眠类的药丸后,把他丢在空间用灵气养着,葵花自己加快速度练习归一决。
十天很快过去,武力值从一开始的#遇见牙齿锋利一点儿的爬虫赶紧躲#到#碰到野猪要杀了吃肉#,葵花的进步是飞跃的。
就连彭弦璋,从昏昏入睡的体弱,进阶到了熟练生火、拔毛去内脏烤山鸡。
他还是少年心性,不是前世那个遭难后就悲秋伤月的头牌小倌。
京城里少有的天然丛林生活,让他从头到脚都活跃起来。
葵花走偏僻小路的目的,也就是让他视野开阔,心境上去了,做一些事儿能够胸有丘壑。
效果是显著的,彭弦璋因为被赶出家门的抑郁,一点点淡化了,某日登山还豪情大发,感叹男儿该是志在四方,驰骋疆场浴血奋战,才不枉来世间走一遭。
从深秋到第二年,葵花带着便宜儿子走走停停,穿过大山,停留过小集镇,也比较过较为繁华的城镇与京城的不同,夏末秋初时候,总算是赶到了义城。
早前给黄峄橖去了信,他亲自到县城北门口来接,姐弟俩相见,眼泪双流。
交通不便,这个年代,外放的官员若是没有特别出众的政绩,也许一呆某地,就是一辈子。
原剧情里,黄葵花自送他出京城,就再也没见过这个弟弟。
此时再见陌生却又最熟悉的亲人,竟也没多少隔阂,黄峄橖听到亲姐与外甥受苦,已为人父的县太爷眼眶都红了,连连说:“是我无能!
是我无能啊!”
跟他一起来的弟媳妇吴氏是本地人,是个精明爽快的女人,她亲亲热热地拉住葵花的手,把母子俩安顿下来。
棉被窝是半旧的,但是有太阳味儿和熏香,南方多雨,秋季蚊虫多,显然吴氏对丈夫的亲人很上心。
葵花留心看了下,她和儿子彭弦璋的被子是屋子里最新的。
黄峄橖一家就住在县衙内院,地方并不大,房子也上了年代,即使有翻新,也还是略显逼仄,葵花与彭弦璋一来,更加拥挤。
黄峄橖如今年级三十有二,他与吴氏成亲得晚,就一个儿子小豆丁,不过五岁,算是老来得子。
吴氏想把小豆丁带在身边睡,小豆丁嫌拥挤,又对长得漂亮的大哥哥十分黏糊,葵花便让彭弦璋带着小豆丁睡在一起。
吴氏长嘘了一口气,看来大姑子并不难侍奉,晚间与黄峄橖咬耳朵,两人都是叹息好人没好命。
内院晒了一些玉米棒子和辣椒串,葵花围着县衙转了一圈,吴氏甚至种了一片菜地,豆角茄子小南瓜,管着众衙役和师爷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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