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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终有一别(第4页)

但白衣剑修只是轻声笑着,笑得浑身颤抖,而后骤然抬起头来,握着手里的剑,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一剑划落。

满城暮光如血。

......

终卷人间人。

完。

此剑天上来,潦草收尾。

秋雨半浮生。

惭愧敬上。

「后记:先用一句此剑里的话来开头吧——人往前走一百步,结果都是未知的,更何况一辈子这么长远呢?

在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是给二哥(小二不语)投了一章,然后被批太文青了,于是又埋头猛改。

其实就作者本人的自我认知而言,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文青的人,只是大概有时候因为精神状态问题,喜欢写些云里雾里的东西。

就像最开始那本《渡妖记》,回头去看的时候,发现其实写得也还不算迷糊,但是就像我曾经写的那句话一样——为了疏解那些所不能纾解的东西。

于是便导致落笔往往容易过于自我化。

所以二哥把我丢给了豆哥(红豆,前不久已经离职了,有时候总怀疑是因为我们写的成绩太差,导致豆哥离家出走了哈哈)。

豆哥当时看了改了后的三章,问了一个问题——读者知道你所写的这些事情的原因吗?于是那个时候才明白过来,有时候确实把一些东西写得过于朦胧隐晦了。

当然,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改的,七猫那边就看见有好几个说是写得云里雾里的评论。

这是诚恳的如实的一针见血的。

当然,也可能是作者从来不写大纲,最开始的时候,确实很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原因。

当时开始写的时候,就简单列了几个名字,甚至连好几个名字,都是直接从《渡妖记》里摸过来的,比如陈云溪,他当年到底死没死,作者也忘记了,那就干脆当他活着吧,哈哈。

张小鱼也是打算让他打酱油的,因为豆哥说前面尽量要来点打脸情节,当然,最后发现不会写这种情节,也就放弃了。

写到大概六十万字的时候,豆哥说要不切了吧,我当时说还没写过这么长的,再写长一点再说,于是又埋头乱写。

第一卷写到那些巫鬼神教的鬼部众出来的时候,感觉有些累了,于是后面就一笔带过,直接偷懒开始第二卷。

严格说起来,第二卷是作者本人最喜欢的一卷。

在剑宗里盖房子,玩剑修版英雄联盟,又或者一堆师叔师侄跑去钓鱼,坐在峡谷里煮心中的桃花水煮鱼,看雪,喝酒,吃火锅。

这比为了水字数,强行写一大堆的打斗篇幅,要快乐得多。

后来写着写着,想起来,我这是仙侠文啊,天天吃火锅成何体统,于是就强行把南岛赶了出去,虽然最后还是去钓鱼,什么一杆仙谢春雪之类的。

第二卷还有一点,那就是鼠鼠的死。

这本书看的人不多,有评论的就更少,但还是有几条是关于鼠鼠的。

因为从正常的善恶观而言,鼠鼠不应该被胡芦那样打死。

事实上,这也是一个很难说清的问题,毕竟距离写鼠鼠的死,也过去了有段时间了,对于作者这种没大纲,随想随写的人而言,确实有些想不起来当时的具体想法了,但总结起来,大概就是那句很出名的话,叫做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

有人问,为什么鼠鼠该死。

鼠鼠当然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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