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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挺热情地要推荐,林城步摆了摆手:“我找男戒。”
“您这边看看,”
导购带他往旁边移了移,“这边都是男戒,您是要带钻的还是不带钻的?”
“带的。”
林城步趴在柜台上,理论上他是更喜欢没钻的,但一看到亮闪闪的钻,他就会想起“一颗永流传”
,就冲这个永字,他就觉得还是应该要。
“是您戴吗?”
导购问。
“是,我和……朋友,”
林城步说,“得要俩。”
“朋友也是男生吗?”
导购问。
“嗯。”
林城步应了一声。
“这款您看看,”
导购一脸平静地微笑着拿了一只戒指出来,“您个子高,戴这个大气些,你朋友……”
“跟我差不多。”
林城步说。
“那可以挑个同款的,或者这个,”
导购又拿了一只出来放在他面前,“可以比较一下,这两个样子有点儿像。”
林城步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挑剔的人,很多事差不多能凑合就行,买衣服有时候大一码小一码的他都不在乎。
但今天他才发现,自己简直龟毛得另人发指。
如果自己是导购,碰上这么个挑了一个小时中途又换到别家挑然后又回来过了一小时还只挑了四个得从四个里再选出俩来的人,得疯。
“不着急,您可以戴上拍照给朋友看,”
导购居然一直微笑着,“看他喜欢哪一款。”
“不行,”
林城步摇头,“不能让他知道,这个是惊喜。”
“您朋友在酒吧工作,又是调酒师,品味肯定不是大众款了,”
导购继续微笑,“你可以考虑这款,这种造型比较有个性,平时戴也很好看。”
“我再看看,”
林城步把戒指戴到手上,“我是不是挺烦人的?”
“还好,”
导购笑了,“我见过比你烦得多的。”
“就这个吧,”
林城步从兜里摸出了一个指环,这是他从元午行李箱里乱七八糟的一堆东西里找到的,元午调酒的时候戴过两次,“他的尺寸按这个,以前这个他戴无名指。”
导购推荐的是个很简单的款,一个从细到粗的环,最粗的部分中间断开,卡着一个像骰子一样的方块,上面有一颗小小的钻。
看着很精致,也挺帅的。
林城步把装着两个戒指的小盒子放到兜里,突然有种说不上来的兴奋感和幸福感,走出商场的时候脚下跟装了弹簧似的,自我感觉非常轻盈。
如果这时候有个记者来采访,问他您幸福吗?他的回答一定会是幸福得咕嘟咕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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